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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6年3月的一天,宗老在香格里拉酒店的宴会厅里,与达能中国区总裁举杯合影。那天,双方宣布成立五家合资公司,娃哈哈持股49%,达能和后来退出的香港百富勤共同持股51%。合同签得很顺利,宗老想借助达能的资金和管理经验把娃哈哈做大做强,而达能则看中了快速扩张的中国饮料市场。
但是,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,这张合影,竟成了十年后跨国诉讼大战的起点。
90年代中期的中国市场,已经逐渐进入到品牌时代了,各家的竞争逐渐激烈,而当时娃哈哈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乐百氏。宗老为了应对越来越大的外部竞争,这才找来达能当外援。当时双方的合作条件里有两个重要内容,第一,合资公司虽然是达能控股,但实际的经营权还是在宗老手中,第二,娃哈哈的商标要转移到合资公司中,为了这个商标,据说当时达能额外花了一个亿。
后来双方的核心矛盾之一,就出在这个商标上。
就在宗老和达能签订完合作协议之后,娃哈哈的商标转让出现问题了。国家商标局以保护民族品牌为由,三次驳回了转让申请。要知道,对于快消品公司来说,公司最值钱的资产就是商标,站在达能的立场上来看,合资公司如果不掌握商标,那自己投资那么多钱,岂不是在给他人做嫁衣?
这时候宗老就想了个办法,他与达能私下里签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约定合资公司可以独家使用商标50年,在此期间,哪怕娃哈哈集团想要使用自己的商标,也得合资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才行。宗老后来自己也公开承认了,这份阴阳合同就是为了绕过监管。
在合作的最初几年里,得到达能大力支持的娃哈哈,在市场里突飞猛进,宗老亲自带队跑市场,达能负责财务和技术,两边配合的倒算是默契。
但很快摩擦就出现了。早在1999年,达能的年营收就超过了1000亿元人民币,业务遍及全球120个国家,旗下管理了180多家工厂,其管理体系,尤其是财务体系,非常的细致严密。而细致严密的另一面,就是决策周期冗长和保守。这对于快速奔跑的娃哈哈来说,无疑是非常难受的。
在合资公司里,资金使用超过一万元就要由法方财务总监签字,新项目和新产线经常被否决;宗老想要去中西部地区进行产能布局,达能认为这些地区消费能力不足,不同意建厂;宗老想力推非常可乐,达能也以风险过高为由拒绝。宗老几次写信给达能总部抱怨,得到的回复都是按流程办事。
掩盖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长,宗老和达能虽然有些摩擦,但看在业绩节节攀升的份上,这些分歧也就被搁置下来了,直到一件大事的发生。
2000年,达能突然斥资近40亿元,收购了娃哈哈最大的对手乐百氏的92%的股权,并陆续入股了汇源、正广和、益力等同业公司。宗老愤怒地质问达能,为何一边投资竞争对手,一边限制娃哈哈扩张,达能给出的回复是,出于集团战略考量要做多元化布局,娃哈哈作为子公司,需要服从集团战略。
更让宗老难受的是,时任达能中国区主席的秦鹏,同时担任了乐百氏的董事长,这哥们明目张胆的把娃哈哈的产品策略和市场计划透露给乐百氏,然后乐百氏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。作风强硬的宗老不可能咽的下这口气,就铁了心决定单干了。
早在1999年,宗老就已经通过员工持股会出面,自筹资金,在体外建了一批公司和工厂,用同样的渠道、同样的商标进行销售,利润都进入了自己的口袋。而在2001年后成立的19家合资分公司里,娃哈哈集团只在两家投了钱,其余都由宗老私人控股的公司出资。
看到这一幕大家觉得熟悉不,这不就是大公主的惯用手法吗?原来这一招她是从宗老那边学来的。
这么大的动作,不可能躲得过达能的眼睛。但是考虑到当时合资公司的业务还在快速增长,开拓市场也必须倚仗宗老团队,所以当时达能管理层默许了宗老的体外经营。
真正的导火索出现在2005年。
达能集团前财务总监范易谋出任亚太区总裁。与温和的前任总裁相比,范易谋的手段非常强硬,他上任后,立刻对合资公司做了一次全面审计,发现在2006年,合资公司的利润总额为10.9亿元,而宗老控制的体外公司的利润也超过了10亿元,几乎与合资公司旗鼓相当。在范易谋的眼中,这已经不是小打小闹赚点外快了,而是已经达到了严重损害达能在华利益的程度。
根据合同,宗老绝对不占理,合作协议上清楚的写着,商标归合资公司所有,宗老团队公然打着娃哈哈的旗号,抢了合资公司的市场份额,这就是严重侵权。
即便到了这个地步,法国人依然还是想相对体面的收场。达能报价40亿元,想要收购所有体外公司的51%的股权,但是被宗老拒绝了。宗老的理由是价格给的太低了,毕竟体外公司如今已经成长起来了,一年就有10多亿的利润,而且以后还会越赚越多,而达能则认为,我们非但不追究你的责任,还愿意花钱收购给你一个体面,你们竟然还不识好歹。
就这样,达能与宗老反复拉扯了几次,宗老一度都草签了协议了,但最终还是反悔了。到了2007年,双方的矛盾彻底公开化了。
宗老率先发难,他在新浪网的访谈中细数了达能的几宗罪,总结下来就是,当年我们很傻很天真,不懂外资企业的套路,被迫签订了不平等条约,达能就花了点小钱,却赚走了大钱,我们去成立体外公司,只是拿回本属于自己的财产,最后升华了一下主题,呼吁大家保护民族品牌,算是把爱国情怀玩的明明白白的了。
而达能也不是个善茬子,范易谋公开嘲讽道,一个以保护民族品牌自居的人,却在海外免税地区注册了公司,还让持有美国护照的女儿担任法人代表。随后,达能在瑞典提起了8项仲裁,在美国意大利法国等国起诉宗老妻女及其关联供应商,还向中国商标局提起了行政不作为诉讼,并聘请奥美公关在全球范围造势,除了给宗老扣帽子外,据说他们还搞出一些花边新闻,有兴趣的朋友们自己去查查。于是,宗老一度被外媒描述成缺乏契约精神的中国商人,娃哈哈也面临巨额索赔和商标被冻结的困境。
面对铺天盖地的诉讼,宗老之前签的那份阴阳合同起到了关键作用。因为商标转让压根就没有在商标局通过备案,宗老和达能的那份合同属于无效的非法协议,而且退一万步讲,就算双方都认可这份协议,但是根据中国的商标法,商标授权最多只能签10年,授权50年也是无效的。
这一步棋很不光彩,但也很有效。宗老公开承认阴阳合同有错,但也巧妙的把责任推到了达能那边,并利用老百姓的爱国情绪,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。当时的网民早就对外资控制中国品牌心怀不满,于是纷纷声援娃哈哈,车间工人拉起了保卫娃哈哈的横幅;同时经销商们也开始了抵制,他们用宗老体外公司的产品,替换了合资公司的产品,让合资公司的销量大跌。
2007年5月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,达能关联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娃哈哈商标;同年12月,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裁定,驳回达能的两项主要请求。在全球的29场诉讼中,达能全部败诉。
随着商战的继续,达能渐渐感到力不从心。从客观局面上来看,达能商标也没拿到,渠道也不听话,就连公司内部也是宗老实际控制的,可以说除了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以外,没有任何实际权利,现在连官司也输了,武的斗不过,文的也斗不过,法国人感到非常憋屈,于是就想和解,但是和解它也不好好和,漫天要价,他们要求娃哈哈以500亿的价格回购达能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,自然是遭到了拒绝。
最终,在多方势力的斡旋下,甚至连时任法国总统萨科齐都出面的情况下,2009年9月,双方终于签署了和解协议,达能以30亿的超低价,将合资公司的股份卖给了娃哈哈,彻底推出了合资公司,十年的达娃之争,终于画上了句号。
回顾这场轰动全球的商业纠纷,无论如何用爱国情怀和外资阴谋来包装配资开户门户导航,都不能掩盖其无视商业契约精神的本质。再结合近期爆出大量有关宗家的负面新闻,布鞋首富的形象,怕是有些刺眼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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